化隆县“6.1暴力袭警案”在互助法院开审
9月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2017年6月1日化隆县村民暴力袭警案在互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万玛某某、多杰某某等13人被控犯有妨害公务罪。
互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6月1日,化隆县水利局在该县石大仓乡实施化隆县石大仓乡截潜流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时,受到石大仓乡香塔村、拉卡村、高跃村部分村民封堵道路阻碍施工,遂向化隆县公安局报案。后化隆县公安局抽调警力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处置。交警大队在清理路障时遇到村民阻挠,后被告人万玛某某、多杰某某、若某、桑某某、班某、拉毛某某、给某、多某某、桑杰某某、切某某、完么某某、才让某某、张某某等人采取扔石块等手段暴力袭警,造成20余名警察受伤,执行公务车辆等不同程度损坏。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上述被告人暴力袭警,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13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
互助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化隆县公安局部分干警及被告人亲属参加旁听。
互助县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积极做好庭审及安保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占菊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案件,分管安保工作的副院长星全鸿亲自参与行动指挥,海东市中院法警支队领导亲临一线指导,顺利完成了庭审警务保障工作。为了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法院指派翻译人员出庭参加诉讼。
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案件影响大,案情复杂,前来旁听的家属、群众众多,给案件的庭审安保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为确保顺利完成警务保障工作,互助法院会同兄弟法院法警及互助县公安局特警,制定了严密的庭审警务保障方案,详细部署了押解、看管、安检、值庭、巡庭等各工作小组的成员和工作责任,安排了专人对审判庭、羁押室、囚车、手铐等方面进行了安全排查,并进行了演练,各项工作周密细致,井井有条,法院法警及公安局特警45人参与安保工作。
庭审持续两天,将择期宣判。(马贵鑫)
编辑:钟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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